山东前移农药监管重心 要求每乡镇至少1个监管人员
据统计,目前我国农药年使用量已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农药经营网点多、乱、杂,蔬菜等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隐患较大等问题较为突出。为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农业厅近日出台措施,前移农药监管重心。
山东要求省、市、县、乡各级都有专人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市级至少3人,县级至少4人,乡镇级至少1人;各级还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与农药管理任务相匹配的农药管理队伍。
根据实施方案,省级农药检测单位负责生产企业、较大的连锁经营企业的抽检;市县负责所辖区经营单位的抽检,每个农业县(市、区)针对有可能存在问题的农药产品,平均抽检农药质量样品5个,标签样品20个,由市组织自行检测。其中乡镇、村农药经营点的抽样比例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
山东在全省已有24个县(市、区)建立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这些区域中,按照国际市场的质量要求,确定了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禁用、限用和准用农业化学品名单,实行了严格的农业化学品专营专供制度,全面清理了高毒违禁农药,建起了“市县专营、乡镇配送、村级直供”网络,确保全市范围内不经营、不使用违禁农业化学品,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建立可追溯体系,在山东青岛,已经建立追溯制度推行生产记录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二维码、产地编码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蔬菜、水果、茶叶基地农产品市级以上监测覆盖面达到80%。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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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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