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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身亡引纠纷法援工作站调解获赔偿


触电身亡引纠纷法援工作站调解获赔偿

  4月14日,一对农民工装束的母子跪在重庆市武隆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义乌工作站办公室门口,“老乡,请你为我们苦命的母子做主哦!”话音未落,母子二人已经是泣不能语。

  原来,今年4月7日,武隆县江口镇人王某与弟弟王某某在浙江省义乌市江西某建设集团承包的工地上工时发生意外,王某某当场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先后找到包工头、江西某建设集团以及当地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请求协调处理,4月13日,在义乌市甘三里司法所主持下,江西某建设集团表示只愿意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标准支付王某某各项死亡赔偿费人民币18万元,远远低于国家相关赔偿标准,死者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僵持不下,调解陷于僵局,死者遗体一直放在工地未作处理。

  武隆县法律援助中心义乌工作站工作人员黄永江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甘三里街道、甘三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请求组织当事人双方就死亡赔偿事宜进行二次调解。4月15日,双方当事人终于坐在了甘三里司法所的调解室里。

  在调解过程中,武隆县援助中心驻义乌工作站工作人员,本着公平正义以及化解矛盾促和谐的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参与调解人员一致认为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理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最终该工程建设集团同意一次支付30.6万元的赔偿款给死者之母杨某。

  4月15日下午,王某工伤死亡赔偿金如数兑现,该项赔偿款创义乌武隆籍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总费用最高记录。  武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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