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从立法到执行要全程公开
近日,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浸长村委会农民袁德忠等15位听证代表走进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大楼,参加云南省政府举行的《云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
因征地程序不清、补偿不到位造成的征地伤农事件影响了政府公信形象,伤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立法规范征地程序,明确征地补偿标准,协调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十分必要。
此前,国土部就明确要求,理清征地程序,征地拆迁信息必须提前告知农民,农民不同意,不得强行征地。征地后把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纠正被截留和挪用。笔者认为,如果国土部门立法听证过程透明公开,充分吸纳民意,尊重农民权益,对于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等征地老大难问题将起到矫正作用。
要做好征地补偿工作,除了要求相关部门该怎么做,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以外,关键要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明确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应负的法律责任与处罚细则,避免地方政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从根本上讲,征地管理主要应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严格遵守征地程序,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既然国土部有要求,地方有行政规章,相关规定就要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二是征地补偿款支付的问题。上级有关部门要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方面勤于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违规县市、乡镇、村组,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举报,谁违规就处罚谁,及时赔偿被征地的农民。
依法征地、阳光征地,阳光补偿,才能守住耕地红线,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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