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春(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意见》的出台,为东亚种业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加大科研投入,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大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强化营销市场管理和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努力打造中国种业航母带来一个很好的契机。
张立(黑龙江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董事长):
应实施特殊优惠的种业人才政策,加强国家农作物种业人才的培养。建议国家在培养种业人才上对行政事业编的高级人才实行带薪合理流动和关注民营种业企业种业人才聚集的特殊政策,允许高端种业人才携带课题和技术,向民营种业企业主体流动,允许高端种业人才在不同的种业体系进行高层次试验,并领取报酬,乃至以技术和成果在企业参股经营。
李绍明(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长期以来,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学习,已开始大批、长期派出人员到种业发达国家学习、引进先进的资源、技术和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国际兼并整合(未来五年投资5亿元~10亿元人民币),加快培育国际竞争力。
研发育种能力是种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金色农华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10年来金色农华一直保持着与国际种业十强相同的研发投资强度(10年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为11.7%)。
张琴(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培养和引进高水平专业人才是关键。目前大量的高端育种人才都还集中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如何能使这些优秀的育种人才真正流入企业,直接为企业服务,这需要政府在种业发展这一重要阶段拿出特殊政策,比如科研院所能否给育种人才保留公职,使其来去自由,放心大胆地到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
伍先敏(仲衍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相关部门应该按照《意见》精神进行农作物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根据现有省级和国家级科研院校的实际情况,分不同作物进行重点突出的分工,组建项目协作公关组,重点研究生产上需要解决的优质、高产、抗病虫、抗极端自然天气等的生物基因的创新的资源材料,并在国内外进行登记保护,有条件地授权给国家“育、繁、推”一体化的骨干种子企业利用;对其他国有科研机构进行改制重组,将其优势资源和人才按照产业规划由骨干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制定优惠政策,妥善安置科研机构人员,对到企业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人员保留其身份等待遇,对骨干企业收购国家科研机构给予资金、项目、资源转移等特殊优惠政策。
本版摄影 本报记者肖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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