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十二五”时期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 ——区域“十二五”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汇总(下)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休闲农业作为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在全国各地,特别是距离城市较近的交通方便的县、镇、村开展起来。时过五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已超过1200亿元,带动1500万农民受益。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家乐已超过150万家,规模以上休闲农业园区超过1.8万家,全国年接待人数超过4亿人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地区休闲农业发展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任务,再次掀起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高潮。
云南:力争“十二五”末休闲农业年产值过200亿元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休闲农业围绕优化生态环境、加强城乡统筹、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参与的休闲农业发展新局面。
力争经过五年努力,云南省规模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将达到200家,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20个,在全省打造20个休闲农业园区,建设10个休闲农业精品景区和100个精品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产值每年递增20%以上,到“十二五”末形成年产值过200亿元的农业新型产业。
贵州:围绕重点地区建设观光农业示范点
根据《贵州省“十二五”观光农业发展编制规划》,贵州省提出“十二五”期间观光农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全省以公路主干线两侧、重点旅游景点周边、城市(县城)郊区为重点,建设观光农业示范点100个(其中省级示范点50个)。在全省九个市(州、地)中心城郊,以民俗风情、农耕文化、农业基地、农业设施、民族村镇为载体,突出农业生态旅游功能,力争创建5~7个国家级农业旅游品牌。“十二五”期间,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预期年均增长10%~12%,实现总收入突破230亿元。
江苏:“123”构想发展休闲农业新思路
江苏省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构想可以用“123”来概括:“1”是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这一伟大的时代主题;“2”是围绕农业浅度体验与深度体验开发休闲农业;“3”是努力提高休闲农业发展与农业发展的关联度,提高农民对休闲农业发展的参与度和提高市民休闲度假的满意度,努力促进休闲农业向创意农业转型升级。
力争到2015年,创建200个左右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省级观光农业示范村,全省规模以上休闲农业企业完善提高至1500个,实现年接待游客8500万人次,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达到250亿元。
江西:开发特色产业扩大休闲农业规模
按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和全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托全省大中城市和名胜风景区周边、传统特色农业区、红色旅游区和滨湖自然生态旅游景区等,引导全省各地开发各具特色的以农业为基础、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题的休闲农庄、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产品采摘园、农业主题公园、传统农村食品加工园、农家乐、科普教育基地等,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到2015年,力争江西全省休闲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休闲农业园区、企业达到5000家,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县2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500个、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基地)20个、星级示范企业(点)200个。年培训从业及管理人员1万人以上,年接待游客超1000万人次,年增长20%;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年新增直接就业10万人,带动间接就业50万人,从业农民年均收入增长10%以上,休闲农业收入占全省农业产值的15%和全省旅游总收入的30%。
广西:“一县一个点,一市一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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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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