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消息,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28.3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465.6亿元,2224万农民直接受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建国表示,这28.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不包含部门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其中,16.9亿元通过财政补助方式,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立项扶持项目2091个;11.4亿元通过贷款贴息方式,扶持了1797个贴息项目。这些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新增肉禽蛋奶、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储运能力,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0年,仅财政补助项目的直接受益农民预计就达2224万人,这些农民人均可增收787元;新增就业61万人,其中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43万人。
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过贷款贴息办法调整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利用金融资本做大做强产业。特别是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按项目管理的特点,鼓励并优先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贴息,明确规定2010年中央财政贴息资金30%以上要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当年,34%的贴息资金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与其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意见》,使两家的合作不断推向深入。
为更好地体现扶大扶强,避免撒“胡椒面”,国家农发办把财政补助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比例,由原来的4∶6调整为6∶4,提高了重点项目的比重。同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规定20%以上的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从执行情况看,2010年财政补助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项目的占到了62%;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占到了20.5%。
为强化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针对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农发机构的情况,国家农发办出台了《关于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调整、变更、终止处理程序的意见》,有效防止了地方随意调整、变更或终止项目的现象。
李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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