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构建和谐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关键在于加强农村社会建设,推进农村社会进步,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会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社会管理不适应农村新形势的局面。首先,要强化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事关民生的许多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村级组织,如果处置不当,管理能力不强,就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其次,要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维护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十分重要。第三,要妥善处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些利益问题很多都是社会反映最激烈最突出的矛盾,既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如果对这些问题既不采取切实措施予以缓解和解决,也不进行及时恰当的回应和疏导,就很容易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使矛盾激化。
深刻认识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变化,深刻认识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深刻认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整体提升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既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谋划,又要从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考虑;既要从城乡统筹、政策倾斜上着力,又要从解决农村社会每一项实际问题着手;既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又要依靠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只有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有效缓解和解决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才能保证农村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才能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和谐农村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大幅改善,农村建设面貌焕然一新,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也更加复杂,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旧有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新情况和新问题又层出不穷,农村的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农民的利益诉求更加广泛,农村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农民增收难是影响农村和谐最大的问题。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有关。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但是总的来看,农民增收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而且,随着城乡交流的加快,农民群众对于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并趋向多样化,但较低的收入水平和收入预期又限制、压抑了他们的需求,这种落差感很容易使他们产生失落和不满情绪。另外,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且减贫难度大。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全国扶贫对象为4007万人,相当于欧洲的一个中等国家的规模。而且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差,且自然灾害频发。如何解决好这些地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不仅是我国扶贫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同时也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性问题。
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短板”问题突出。过去由于受二元体制影响,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不仅拉大了农村与城镇的发展差距,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社会管理。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与城市的社会建设相比、与农民的意愿和农村的需要相比,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不足的“短板”问题更加突出。农民占有的教育、卫生、文化资源水平较低,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的标准偏低、覆盖面较小。由于长期以来的二元体制、二元观念的影响,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不仅在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着权利、机会的差别,而且在福利、社保等方面也有很大差距。农民看病难、农村孩子上学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环境脏乱差,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与城乡关系和谐的最大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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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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