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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模式”破解农村公路管养难题


    自2002年年底以来,我国启动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村公路建设,到2010年底,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345万公里。农村交通的改善,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然而,随着农村公路的迅速增加,农村公路养护需求与养护能力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只有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才能使农村公路建设的综合效益不断提高,才能使人民群众长期受益,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前,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常态化养护,已成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实现交通现代化的迫切要求。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去年在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如果说前几年是农村公路大建设时期,那么今后就要转入大养护阶段了。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养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加强管养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内容,作为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资源消耗的实际举措,作为履行政府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公路工作重点要从建设转向管养,要以养护保成果、提水平、促发展,努力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

    山东省枣庄市先行一步,探索出了一条成熟而又成功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并且得到了各方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被誉为农村公路管养的“枣庄模式”。本报今天推出专题报道解读“枣庄模式”,希望对各地有所启发。

    看枣庄模式——

    实现农村公路长期有效管养,必须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在实践中,枣庄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于2007年初在该市薛城区实施改革试点工作,指导薛城区政府出台了《薛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市政府在薛城区召开了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会议,推广经验,要求各区(市)加快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之后,又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人事、交通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各区(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007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主体明确、资金保障、运转有效的运行机制,形成了市、区(市)、乡(镇)、村四级管养体系。

    有钱养路:畅通筹资渠道,落实养护资金

    枣庄市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费用纳入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资金渠道,确定了分级补助政策。其中,市统筹本级预算,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大桥每年每座3000元、中桥每年每座2000元、小桥每年每座100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各区(市)及乡(镇)政府,统筹财政预算,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保养,并负责落实养护大中修工程配套资金。枣庄市成为山东省首个从市级财政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市。2008年,枣庄市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市级财政中列支4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省财政厅专门就此向国家财政部作了信息专报;2009年全市共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4854万元,其中,市财政列支782万元。今后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管理养护资金的数额将不断加大。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市政府明确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监管,市、区(市)分别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去年,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2个审计小组,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区(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区(市)、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呈报市政府,作为市政府对区(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有人养路: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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