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朱洪波
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环节,改革也进入了新的阶段,一个是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另一个是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也在不断涌现,金融服务覆盖面也不断扩大,像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农村信贷担保方式不断创新,规模化融资、小额信贷、汇兑理财、租赁、保险、证券、期货供给体系不断形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核准管理出台,营业税率优惠定向调整,特别对小额农贷,在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都有非常优惠的财政奖励政策,存贷款专办政策,鼓励法人机构将资金投在当地。在农村金融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支撑下,资金下限规模不断扩大。
按照人民银行统计,去年农村贷款的增长达到9.8万亿元,是继2009年之后连续第二次高于同期贷款的增速,农业贷款的增速高于同期贷款的增速。农户贷款也加快了增长,去年末,全部金融机构达到2.6万亿元,同比增长29.4%,增幅还是很大的。近几年农业银行始终坚持涉农贷款投放要高于全行3个百分点。
农村金融体系对“三农”发展的作用也在显著增强。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新增资金需求大概在15亿元左右,这样庞大的资金投入还是需要金融机构投入的。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三农”资金投入,促进了上下游产业链融合,加快了种养一条龙,使农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在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科技农业、机械农业、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园艺业得到了发展。
产品创新增添了农村发展的优势,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转型。我国农村正处在城镇化转型阶段,过去十年,我国城镇化固定资产投资16.25%是来自于贷款。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域房地产开发、流通体系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提供了配套金融服务。
聚集农业发展力量,将农户力量集中起来,有效缓解了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矛盾,同时金融机构推出了大量实用的方式,在逐步提高农村农民和农业企业对金融需求的满足度。从整个金融体系来看,有些问题值得探索。比如,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把农村金融体系的各个主体按照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改革,下一步还要做。作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如何面向“三农”,它需要一个定位问题,作为农业发展银行,下一步要向综合化经营。另外农村信用社逐步在进行股份制改造,脱离了原有意义上农民合作经营组织。我们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定位下一步应该要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研究。如果农村金融体系不能紧贴农业现代化发展,助推作用将会大大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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