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两个目标”,就是要通过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问:突出抓好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体应该从哪些工作入手?
答: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立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改善农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入手,从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入手,从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入手,多搭建农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农民群众参与。近年来,各地在创建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新经验、涌现出许多新典型,如贵州省遵义市“四在农家”、海南省文明生态村、广西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四川省成都市和广东省中山市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江西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河北省邯郸市“欢乐乡村”等创建活动,紧贴实际、具体实在,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总结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一是要紧紧围绕文明村镇创建这个重点,大力推动文明县城、文明小城镇、农村文明社区、文明集市建设,深化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等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要深入推进平安村镇建设,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科普教育,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宗教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要有效整合城市、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活动,使城市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当前,特别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问题,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务工地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利用城市的文化教育设施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提高农民工的文明素质。三是要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农民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到亲帮亲、友帮友、邻帮邻、户帮户。四是要充分利用农村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鼓励运用地方传统戏曲、曲艺等文艺形式,广泛开展庙会歌会、花会灯会、小戏小品、体育健身、读书征文、书画摄影、劳动技能比赛等群众文化活动。
问:如何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全局,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只能大大加强,不能有丝毫放松。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增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县、乡镇和村精神文明建设,并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三是要加大城市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和大学生村官、文化协管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要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问: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当前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主要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特别是要抓住各地各部门正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有利契机,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相关目标、政策和措施。另一方面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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