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洪光)日前,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建立水利建设的政府投入机制、金融投入机制和社会资本投入机制,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水利建设,每年至少可筹集50-100亿元水利建设经费。
目前山东土地出让收益集中在市县两级,土地出让收益10%以上用于水利建设这一政策落实到位,每年可筹集50-100亿元水利建设经费。同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
山东省明确了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包括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
山东省还强调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小型水利设施,按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奖补,引导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兴建小型水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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