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本报讯(记者江娜)记者近日了解到,今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试点工作,截至11月底,已经评定补充耕地面积63.9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耕地质量监管,推进耕地占补平衡。
据悉,一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采取“先行试点、逐步实施、整体推进”方式,积极探索与国土部门共同开展补充耕地验收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认真开展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11月底,实施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446个,专家实地踏勘626次,采集土壤样品18535个,分析化验项次110314项,评定补充耕地面积63.9万亩。其中,6个部级试点省开展实施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268个,专家实地踏勘353次,采集土壤样品3802个,分析化验项次21549个,评定补充耕地质量面积49.9万亩。
全国16个省(区、市)制定了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办法。其中,广东、辽宁、湖南、江西、广西、浙江6省农业、国土部门联合印发评定办法;四川、湖北等10省(区、市)正抓紧与国土部门协调,力争尽快印发。
为了充分利用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结果,各地加大对补充耕地的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了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四川省成都市对补充耕地质量监控和地力培肥专门安排资金,每亩补助100元,其中45元用于补充耕地地力培肥。江西省政府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中,按三年安排提升土壤肥力的专项经费,第一年不低于150元/亩,后两年不低于100元/亩。福建省漳州市农业部门指导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单位在新补充的耕地上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和土杂肥,加速土壤熟化。上海市加强对土地复垦项目的监测与改良,加强土壤基本理化性质监测,提出了工程洗盐、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改良土壤障碍的技术措施。
据农业部种植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农业部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试点工作,力争使这项工作尽快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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