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稻谷、小麦、玉米是我国主要的农作物,也是老百姓饭碗里的主要粮食品种,事关百姓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
“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农作物因自然灾害受损现象有增多增强之势。对于普通农民种粮来说,没有收益就没有积极性。因此,农业保险现已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张峭表示,自2007年以来,农业保险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稳定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当前以物化成本保险为主,保险金额仅为被保险标的产值的三成左右,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为此,2017年起,我国在13个粮食主产省开展了三大主粮作物大灾保险试点。
“尽管提高了保额,但一方面,由于大灾保险试点将小农户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大灾保险试点只覆盖自然灾害风险,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小农户生产仍占主流、人工成本越来越高以及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加大的背景下,大灾保险试点仍难以适应日益加快的现代农业发展和需要。”张峭说。
张峭告诉记者,与物化成本保险和大灾保险比较,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更高更全面。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远高于只覆盖物化成本的传统成本保险以及覆盖物化成本和土地成本的大灾保险;种植收入保险其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使得保险责任从原来自然灾害风险扩大到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双重风险,责任更全面。
“原来物化成本保险保额只占农作物种植总成本的36%—50%,而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额最大可以达到种植收入的80%,不仅极大提高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了投保农户的种粮收入预期,而且使生产遭到损失得以足够弥补,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种植的当期收入。另外,70%—80%保费由政府补贴,农民支付的保费少得到的赔付多,从而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张峭说,“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提高保障程度,兜牢种粮风险底线,保证种粮不亏,从而激发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避免耕地撂荒,稳定和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和一般商业保险不一样,农业保险比较特殊,必须要政府来支持。2007年,我国农业保险在世界上排名倒数。经过15年发展,从市场规模来讲,我国农业保险去年成为全球第一,取得这样的成绩,最大的驱动力就是财政政策支持。
“以往政策性农业保险强调的是低保障、广覆盖。在自愿投保的条件下,低保障很难实现广覆盖,也就难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之所以受到种粮农民欢迎,就是能较高的保障农民的种粮收益。”庹国柱表示。
从实践来看,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高保障为粮农收入兜底,有效防止了脱贫粮农因灾返贫。如安徽省水稻完全成本保险2019—2020年试点期间,户均赔付5361元,在受益农户中有2286个脱贫户或贫困边缘户,5000余元的赔款能够使一个三口之家在基本劳动收入(2000元左右/人)的基础上,家庭年收入达到1.1万余元,避免了脱贫种粮农户或贫困边缘户因灾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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