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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粮食安全撑起“保护伞”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的全体农户。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张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政策,不仅有利于农业保险本身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

  主粮农业保险实现扩面提标

  本次《通知》的核心内容是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2021年覆盖实施地区约60%的产粮大县(500个),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保费实施补贴。其中,保险费率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厘定,反映经营成本的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承保机构在承保理赔时,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张立承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通过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进一步稳定种粮农民的收益,这项政策出台非常及时。他分析,我国已经连续6年粮食年产超过1.3万亿斤,连续多年实现稳产高产,但这也意味着未来粮食生产面临的风险防范越来越紧迫。财政涉农补贴主要着眼于正常年份保障种粮农民的收益,农业保险政策更多着眼于灾害年份稳定种粮农民的收益,两者形成了完美的契合。

  “政策既有对成本角度的考虑,也有收入收益的保障,由种粮农民自由选择,这也反映出财政用真金白银的投入来助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张立承表示,本次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契合了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需求,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纳入了保障范围,将全面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随着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但保障水平仍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主,约为生产总成本的40%,难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2018年开始,财政部在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共6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4个产粮大县开展了为期3年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受到了广大农户和地方政府的欢迎。统计显示,这两个险种亩均赔款高于传统险种95.5%,理赔金额大约是农户自缴保费的12倍以上,试点地区三大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增加了38.28万亩。

  “作为农业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符合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可以让投保的农户实现旱涝保收。”张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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