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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实践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在疫情防控实践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温铁军 陈高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众所周知,县区以下乡村防控的主体是基层干部群众,这对乡村治理来说更是一次大考。

  值得庆幸的是,农村抗疫过程中乡土社会的优势得以发挥,有效阻断了乡村疫情蔓延。且在很多地方因疫情防控出现了乡村善治局面:基层干部、群众、社会组织被充分调动了起来,一些地方还形成了“村自为战”的疫情防控模式。应重视当前一些地方形成的有效治理局面,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首先,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重构社区治理格局。外部主体与分散小农之间的交易费用过高,是乡村治理症结所在。因此,必须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一要重塑村集体主体性,建强基层党组织这个核心,发挥其在农村社区的领导作用。二要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对农村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等各种社会组织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对于可以向社会企业转型的社会组织应予以扶持和规范性引导,增强其为当地服务的能力。三要利用社区当前因疫情防控形成的协同治理局面,借机构建“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格局,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

  其次,县乡两级治理要各有侧重。对于县级层面,必须树立基层工作导向。一号文件指出县级是乡村治理的“一线指挥部”,明确提出要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就是为了让县级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有条件的县建议设立基层治理的专门机构,既可以加强统筹,又可以避免部门条块分割。据实地调研,四川省委、成都市委近期已设立基层治理专门机构,并取得了不错效果。对于乡镇层面,关键在于实现规模收益和提升公共服务。乡镇是实现规模收益的主要层级和上下联动的重要衔接,但现实中往往疲于应付各种检查和报数据而导致难以聚焦主业。乡镇一方面要为各种社会能量提供开放场域、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打造结构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把收益留在域内,同时保持内部的低成本治理。

  再者,重视未返城就业的农民群体。目前,疫情压力下一些农民因各种原因暂时还无法返城务工,这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但换一个角度来说却为改善乡村治理、活跃农村经济提供难得的人力资源基础。大部分进城务工农民都是青壮年劳动力,在外见过了世面、锻炼了本领,他们根在农村,对家乡有深厚感情,如果各地能够重视利用,将对农村创新创业和经济发展产生较大促进作用。可以加大乡村基础建设投入吸引这类群体,促进其本地化就业创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总结出“三农”领域内还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8个方面的短板要补,笔者认为乡村还有很大的基建投资空间。此举可以本地化吸纳大量农民工就业,还能够留住乡村人才活跃农村经济,进而减缓我国外部复杂经济局势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

  最后,把握好乡村发展与治理的良性互动。乡村治理难点痛点在于如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二者互动。目前来看,一产化或二产化农业的思路已难以为继,必须将“新六产”思维创新运用到农村发展之中。当前乡村大部分生态资源还尚未实现价值化,存在巨大投资空间和较高投资价值,尤其是现在生态经济、体验经济蔚然成风,是很好的机遇期。比如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市人群反而更加追求清洁干净的水、土壤、空气和向往宁静健康的农村生态生活,实质上是这种愈来愈强的现实需要让乡土社会“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成为有价值的投资领域。关键还在于要贯彻中央提出的城乡统筹战略,注重要素市场的统一,打通社会参与乡村发展的制度路径,把社会参与式的创新能力引入“三农”领域,以创新发展破解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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