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雨天偷排化工废液2650吨最高检挂牌督办的“9·5”长江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的通报,文中指出,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农药的废液通过管道排放到与长江直接相连的河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一审罚金1400万元,判处被告人钱军明、周书平、杨帆、许彩超、张良兴等5人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偷排废液2650吨,高管判刑4年
今年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按“一口一策”大力整治长江排污事件,就在这样的一个“风口浪尖”上,江苏省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选择铤而走险,将生产农药的废液通过管道排放到与长江直接相连的河道,排污高达2650吨!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目前法院一审宣判该公司,罚金1400万元,并退出违法所得1325万元;判处被告人天泽化工副董事长谭祖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钱军明、周书平、杨帆、许彩超、张良兴等5人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从事与排污有关的活动,分别并处罚金12万元至5万元。
同时,该通报中标明,该案是最高检单独或与其他部委联合督办的长江流域系列污染环境案重大案件之一。
案件回顾
1.2016年4月起,天泽化工生产农药中间体噁二嗪,产生的废液起初暂存在工厂东西大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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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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