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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过渡期农资市场发展形势、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3)政务公开不够。一是办事程序公开不够。农资经营需要办理那些证照,履行那些手续,需要经历那些程序,等等问题,掌握行政许可与农资经营户缺乏平台交流,也是农资经营户所不能完全知晓的原因。对于开办企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已成为社会常识,而对于其他有着特殊规定的,却不为农民所熟知,只有相关部门查上来了,农民才会去申办,大多数情况下并非是农民非故不办,而是农民不知道如何去办,除工商、税务的证照办理在乡镇就可以进行之外,其他证照基本都需要到县城政府机关去办理。二是办理程序不明。对于农资经营的证照办理谁先谁后,在部门之间还陷入“鸡与蛋”的命题争论之中,说穿了就是谁都不想承担责任,使应该办理的证照一时办不下来,甚至是根本办不了,应该说这不是农资经营户的错,而是政府部门的责,它折射的是农资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三是收费标准不清。多数农资经营户是养家糊口,只有在形势好的情况下经营,农资特别紧俏时,他们抓不到货源;农资市场疲软时,他们不敢经销。据反映,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安全评估与培训收费少则1000余元、多数在2000多元,有的地方甚至更高,再加上其他收费,高收费成了一个高门坎,加剧大量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现象的发生,陷入一个无奈的困局。

  (4)优势企业不强。一是竞争力不够强。总体上,农村市场上的农资经营企业缺少自有品牌,也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供应链不完整、渠道不畅,检测系统、信息系统、服务系统都不完备,管理技术、经营理念不完善,对于农资这样的特殊商品经营,很难提高竞争力。二是经营实力不强,农村市场上的农资企业,几乎没有大企业,基本上单兵突进,资金、仓储设施、技术人员都明显不足,多数借助于乡邻的相互关照来销售农资,虽然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但商圈不大,企业始终做不大也做不强。有些企业虽然有一定的规模,但扛起领军农资市场大旗的底气还不足,商业资本渗透、渠道与终端的主导权,都还不在这些企业手中。三是竞争不规范。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中,极少数企业由于知名度不够,借助试点的平台,积极通过挂牌占领市场,但合作方式简单、管理制度不全,农资店清一色的“蓬头垢面”灰色调没有得到改观,农资陈列杂乱无序,柜台货架依旧,甚至招牌一挂了事,更谈不上配送,实难以独步天下。而以农民为特质的农资经营企业,一方面由于实力不足,扩张的欲望较低;另一方面由于农资赊销,又制约了农资企业发展。

  (5)市场发育不够。一是缺少农资大市场。农资物流还是一种自发行为,许多交易难以纳入政府监管的视野,整个农资物流基本上是处于分散的自由发展状态,使得农资市场资源分散,形不成规模优势。二是没有形成农资产业集群。农资流通体制改革后,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的生产、流通、销售各行其是,由于分属农业、工业、商务等部门,在农资经营这样一个复合型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相互脱离,协调与结合得不够。三是现代流通发展不够。农资市场与物流配送体系没有真正形成,农资代销、铺底销售还没有被连锁经营所取代,主力企业与加盟连锁企业关系脆弱,缺少除供货关系之外的品牌、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紧密联系。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政策,但由于相关政策涉及多个部门,操作起来较难,尤其是加盟连锁的政策不明确,农资连锁经营发展不顺畅。商务部开展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了试点企业加盟企业的合作,即便如此,还是要受制于政策的不配套和有关部门的执行不到位。

  四、关于规范农资市场的若干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三农”工作,各级各部门都将做好农资流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商务对策。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2003年,为积极应对入世,农业部印发《关于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和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三条措施。2005年,商务部将农资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范畴,推动城市企业到农村市场开展农资商品连锁经营,以改善农村市场状况。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载入中央1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试点因此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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