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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锐出战促脱贫 瞄准急难再攻坚


尽锐出战促脱贫 瞄准急难再攻坚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全媒记者 方桐 实习生 罗雪姗

    4月2日,在省委宣传部召开的《2017年度湖北脱贫攻坚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新闻发言人、副主任项克强介绍了去年我省脱贫攻坚成效,并就今年如何打好脱贫攻坚战,回应了社会关切。

  五措并举推进产业扶贫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中的“第一工程”,作为减贫脱贫的根本之策来抓,有力促进了我省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今年我省在推进产业扶贫上会采取哪些措施?
    项克强介绍,今年,我省将多措并举,更加突出产业扶贫工作。一是落实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广“政府+市场主体+贫困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产业扶贫机制,大力推广扶贫车间等产业扶贫模式,稳步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让贫困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二是加强扶贫龙头企业培育和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建立健全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如贷款机制、奖励机制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三是积极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生态扶贫等扶贫新业态,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四是加大资产收益扶贫力度,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山林、资金等入股促进增收,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五是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措施,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大幅度提高产业扶贫的覆盖面。

  确保搬迁户住上好房子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标志性工程,实施搬迁后,搬迁对象都能住上好房子。因此,精准认定搬迁对象至关重要。
    项克强介绍,国家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有三个要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贫困户自愿。按照国家规定,省政府文件明确五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搬迁对象。一是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土地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这些地方不宜盖房;二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地区的贫困人口,这些地方盖房不划算;三是国家主体功能区中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这些地方不能盖房;四是大中型水库(湖区)和“以水为生、以船为家”缺乏生产生活资料地区的贫困人口,这些地方没办法盖房;五是其他确实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贫困人口,这些地方要逐步搬迁。
    他表示,截至目前,我省最终确定搬迁对象总数为32.31万户89.08万人。其中2016年完成搬迁9.49万户26.67万人,2017年完成搬迁13.47万户37.21万人,剩下的9.35万户25.2万人,今年确保全面完成搬迁。省扶贫办还将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和搬迁对象后续扶持等工作,确保搬迁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让贫困户创业有本钱
    金融扶贫是造血扶贫的治本之策,尤其是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提供了资金支持。据统计,2015至2016年,全省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7亿元,去年猛增到95亿元。今年,扶贫小额信贷能否取得新突破?
    项克强介绍,今年我省将从六个方面发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今年贷款规模取得新突破。一是全面落实“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全贴息”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二是全面建立和落实县级风险补偿金制度,支持银行按照不低于1:7比例放贷,确保与贷款总量相适应;三是全面落实贷款奖励制度,对金融机构按照放贷规模的2%左右给予奖励,合理设置政府与银行风险分担比例(7:3至9:1),调动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四是全面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2%以内),加大对到逾期贷款的回收力度,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放得出、收得回。五是在国家规范“户贷企用”的背景下,大力开展“户贷社用”、“户贷户用”等模式创新;六是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每月通报制度,并将贷款的覆盖面、贷款规模等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脱贫攻坚考核约谈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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