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底,中央及新疆区财政已安排2234万元作为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将获得金融部门至少1.1亿元的贷款。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地州有关担保机构,从12月起率先在昌吉州、哈密地区、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州和伊犁哈萨克州五地试点开展额度10万~300万元的合作社贷款担保。目前,各地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正在积极申报中。(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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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2/2014-12-05/334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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