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俊生)两会期间,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霍金花再次提交了肥料立法的建议。
在这份建议中,霍金花指出,由于肥料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尤其是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目前肥料管理政出多门,监管主体不明确。相关的监管部门有十多个,监管法律间也并不配套。比如复混肥、掺混肥在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而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均无需办理生产许可证,仅在农业部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又只能对有生产许可证的肥料实施监管。
一些肥料企业为扩大销售和影响,用高科技概念欺骗误导农民,鱼目混珠。
与此同时,由于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工商部门在核定肥料企业经营范围时经常不了解农业部门肥料登记的范围和名称,致使审定范围名称不规范、不专业,甚至有的肥料企业只办一个营业执照,根本不去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或进行备案,更不去农业部门登记。
这份建议还提出,当前肥料当中添加激素的现象较突出。在实际生产中一些企业违规添加的问题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水溶性肥料中更为严重。
霍金花认为,肥料管理法制化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在美国、欧盟、加拿大、韩国、日本、印度、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颁布实施了专门的肥料管理法律法规,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和农业最大投入品的肥料,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这样的局面不能不让人忧虑。
霍金花建议尽快组织协调起草《肥料管理法》或《肥料管理条例》,建立自上而下的综合监管部门,明确职能,对肥料行业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
据本报了解,去年全国两会期间,霍金花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制定《肥料法》的议案。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是认为出台《肥料法》或《肥料管理条例》很有必要。
令记者感兴趣的是,此项提案最早是2003年由武四海委员提出,但近两年业内没有再提。今年却由业外的30名代表共同提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2/2012-03-09/299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