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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产业应对土地集约化“大考”(上)


但是,中国农村的土地集约化经营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为农民祖祖辈辈种地,对土地有感情,尤其是岁数比较大的农民,对土地依赖思想较重,土地流转还是有很大的困难,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必须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另外,不能依靠外来资本把土地往一块集中。外来资本进入农村,把土地集中起来,集中了100个农民的地,但雇佣的农民只有2个人,多余的农民干吗去?如果农民没了地种,又找不到其他出路,那是要造反的!

刘守英:

不要简单地把未来整个农村的经营等同于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和小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是不能混淆的。2008年,国家出台了新土地政策,国家的政策在土地流转上有20年的时间是保持稳定的,是要有原则地进行流转。

土地流转要以农户为主体,要遵循自愿、依法和有偿的原则,转不转由农户自己决定。土地流转的地租要完全归农户所有,不能由村、镇政府代管。从政策和法律角度讲,寄希望于依靠土地流转来实现农业规模化的,基本导向是保护小农基础上的土地流转。

农村劳经规模的扩大,是一种趋势,从2000年起,农村劳动力增长呈负值,未来30年时期,整个农村还将有1.8亿农民。现在的劳经规模是6亩多每人,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到2030年,城市化水平是60%~70%,劳经规模也就是每人12亩左右的水平,扩大的趋势是有限的,是适度规模,仅相当于目前日本土地规模的水平。

在中国目前没有找到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土地承包制还要保持下去,地权将处于长期分散、小规模持有的状态,并保持地权高度分散、超小规模生产经营的格局。未来是适度有所扩大,目前是人均2亩多地,30年后可能达到3亩多地。

中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或土地流转)的出路可能是:超小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因为超小农户与大规模农业机械耕作无法匹配,企业与超小规模的众多农户之间又无法直接合作,所以他们之间还需要一个中间环节来牵线搭桥,这个能够把企业与超小农户连接起来的组织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10多年来,农业机械替代农业劳动力作业的成果已经非常可观,农机经营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作业,农资企业能否找到以整个综合集约与超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方式?

集约化带来什么机会

解永军:

在即将跨入“十二五”之际,《农资导报》举办“土地集约化背景下的农资产业变革”论坛,这对于我们农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了解国家政策、掌握更多的信息、学到更多的东西的好机会。

我认为,在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国家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业耕地直接承包到了农户,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8亿农民的种田积极性和全国人民吃饱饭的问题。这是历史的需要。现在改革开放已经过去了30多年的时间,全国人民吃饱饭的问题早已解决,当务之急是全面“奔小康”的建设问题,而其中的难点就是解决广大农民“奔小康”的问题。所以,这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流转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一系列政策。

现在实行土地集约化,顺应了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的需要,有利于中国农业科技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农业实现机械化、现代化,有利于提高中国广大农民的种植效益,有利于提高中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并早日“奔小康”。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国家在这个时候提出土地流转,提得好,提得及时,不然我们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就会越拉越大。土地流转现在在农村已经开始搞起来了,有的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集约化经营;有的是出外打工的农民把土地租给没出外打工的农民,开展土地资源集约化经营;有的把土地承包给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进行经营。通过土地流转,现在农场也开始出现了,有几千亩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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