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世界日报》10月27日报道,泰国家稻米政策委员会日前召开会议,就2010年起按照东盟自贸协定开放本国食米市场的进度和措施作出相关规定。
会上决定成立国家食米进口管理委员会,由泰商业部长担任委员会主席。自贸区实施首年仅允许进口碎米用作工业原料,且将对进口碎米的规格、进口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以便各单位照章实施。会上还批准成立泰国农民开发基金,资金来源主要为食米进口管理手续费,基金将致力于促进国内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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