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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将做调整


本已“完成方案,择机出台”的资源税改革,大有从头再来的意味。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要求地方对煤炭资源税费情况重新进行调研,相关报告上报两部委。“煤炭资源税的方案预计会有调整。”一位地方财政部门官员说。煤炭是资源税改革最主要的部分。

尽管“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是国税总局今年工作的重点,但在地方财政减收压力日增,同时煤炭企业经营困境仍在继续的背景下,去年煤价高涨时确定的全部从价计征方案,处境微妙。此次,有可能兼顾双方,变为从量和从价计征相结合。财政部官员表示,目前资源税出台还没有时间表。

这次调研的内容非常细致,地方要对原煤开采量和精煤加工量及其成本和价格逐一进行统计。参与调研的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说,这是为了分别征税。比如针对原煤开采实行从量征税,对精洗煤等采取从价计征。在煤炭价格高涨时,从价计征的税收将高于从量计征。目前,国内的资源税征收是依据1994年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从量计征。各省区吨煤资源税在2.5~3.6元,即使煤炭价格上涨上千元,资源税仍以产量收取,这样在其中的占比微乎其微。而一旦转变成按价征收,则税额将大幅上涨。

2007年底,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上报国务院待批,当时的方案是“实行从价计征,扩大征税范围,促进资源节约”。到2008年年中,资源税改革实施的传闻再度响起,并一度导致资源股大幅下跌。这次资源税方案的内容仍为,“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定在10%”。然而,因为当时CPI上涨压力大,担心资源税改革推高资源产品价格,两次上报国务院的资源税方案都未能通过。今年,通缩预期加大,资源税改革的时机似乎正在临近。但方案的内容将有所调整。

调整的思路在2009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前首次露面。当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撰文提出,将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

但是,这次4万亿投资计划中,资源省份上了很多煤化工项目,资源税的提高将直接提高煤化工项目的成本,削弱其竞争力。资源税改还是不改的确让地方政府头疼。

3月底,国务院批准了新疆煤炭资源税提高到每吨3元,但财政部表示这并不是资源税全国调整的信号,主要是为了弥补新疆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损失的税收。 (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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