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耕备耕时节,农民对化肥的需求量将增加,陕西省物价局为保护农民利益,日前决定陕西省内的化肥出厂价格和批发价格将从本月19日起实行每周上报制。
陕西省物价局已下发文件,要求省内的武功、大荔、汉滨、勉县、凤翔等县区物价局继续做好以化肥价格为主的农资价格监测工作。同时,由陕西农科化肥有限公司、陕西盛农农资有限公司、陕西康泰农资有限公司、陕西省农资公司报送主要化肥市场批发价格,由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化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报送主要化肥出厂价格。承担化肥市场批发价格、出厂价格监测报送任务的有关企业,实行化肥销售的淡、旺季报送方式。春季的2月至4月和秋季的8月至10月实行周报。
同时,陕西省物价局还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对本辖区的主要化肥市场及价格情况的监测做出安排,做好对化肥市场价格波动的监测,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农民们如果发现有化肥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也可拨打物价部门的热线12358进行反映。
(毛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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