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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链运作效益的发挥,依赖于各利益主体为了共同的目标进行真诚的合作,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然而,中国农业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导致在经营方式上,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首先,对于上游来说,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户是以完全零散的方式去采购农资产品。由于农资产品质量的隐蔽性、复杂性,加上千千万万农民又处于信息劣势地位,首先他们很难判断哪些农资产品质量合格。其次,合格农资产品的搜寻成本对于小农户来说相当高。因此,假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屡有发生。而对于下游来说,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户又几乎是以完全竞争的形式,将农产品销售给批发商或者零售商。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市场交易成本高昂,难以分享农业产业链运作带来的效益。

怎么办?就是利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将农民引入产业链,形成农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降低农户与产前农资企业与产后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使各方之间的连结程度更为紧密,利益分配更趋合理。

厦门大学经济系教授丁长发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业产业集群国际竞争力的有效和便捷的途径,也是实现农业和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形式。因为农业合作社不仅扩大了农业产业集群,而且延长了农业产业链。由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建立农产品销售网络,把生产、加工、销售联成一体,农民不但可以通过合作组织降低生产成本,得到初级产品利润,还能分享加工销售利润,改变弱势地位。

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通过产前的供应合作社、农村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集群,通过产中的生产合作社、产后的销售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业产业集群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因此,作为BB肥企业和有想法的农资企业,如何抓住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个契机,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自己的发展规划中,不仅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更能有效促进中国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笔者认为,BB肥企业或农资企业完全可以在自己的目标销售市场上,发动当地政府及自己的经销商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合作社的作物和土壤、气候特点,进行配肥和提供专业化的农化服务,并向下游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农产品。这不仅可以享受相关政策优惠,而且可以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

本版文字

由记者郑红艳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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