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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取消商品名 营销怎样破局


□特约记者侯常青许永革

日前,农业部、国家发改委颁发了《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包括农药名称管理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根据规定,几乎所有农药厂家都将面临一场严峻挑战:取消农药商品名。规定出台的意图是明显的:原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企业还可以靠商品名、标签实现农药视觉差异化、品牌差异化、价格差异化、推广差异化进行营销活动。而在“办法”出台之后,监管部门通过立规迫使农药企业在农药包装的视觉上、品牌上趋同,目的是实现产品价格接近化,而不至于让同类产品价格相差几倍、几十倍现象出现,从而达到对农药价格虚高消肿、为农药监管提供便利、减低广大农民不必要支出的最终目的。无疑农药企业是受到办法出台的最大冲击者,他们在承受同质化生产的巨大压力下,又将面临品牌个性被弱化后所带来的强大营销压力。

据了解,政令出台后很多农药企业“动作迟缓”,甚至比较抵制,主要是对“换装”后的营销变化存有顾虑。

厂家:营销调整面临窘境

国家取消农药商品名,会给很多企业的营销带来麻烦,不同企业生产同一种农药可能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良,有些农药经过改良后药效有了提高,价格也就相应提高。取消商品名后,这些优势都没法体现。大量同一成分的农药,都只有通用名,没有商品名,名称都一样,定位都是大一统,而且位置、颜色、字体、大小都已定死,大家都差不多。即使是那些可以使用商标的,商标也要小于通用名,突出的还是通用名,在视觉上模糊化了农药间的差异,品牌差异被淡化。众所周知,品牌最需要的就是差异化,农药品牌同样如此,而差异化的两个重要方面就是产品名称、产品定位。

取消农药商品名,对业内众多营销人来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国内,农药的营销基本操作方法无非是“高空轰炸”和地面促销相配合,品牌农药原先多是以商品名为轴心,通过对公众进行广告“轰炸”,使其能够深入人心。现在,由于新的规定要求强化通用名,它为企业的广告宣传设定了门槛,“换版”后,广告中加上农药通用名会非常难看,而且通用名往往比较专业,往往很拗口,老百姓根本就无法记住那些既长又专的农药通用名,广告最终的到达效果要明显弱化,此前树立起来的品牌形象,含金量大大降低。企业不仅可能增加广告成本,而且将面对广告“做”与“不做”、到底该如何做的难题。而且目前媒体广告费用不断上升,农民朋友对广告信任度不断下降,消费行为日益理性,大量农药广告将面临严峻考验,原有的品牌农药塑造培育模式已经捉襟见肘。另外,“一药多厂”使产品的宣传难度增加,企业的广告宣传失去了特指性,面临着“宣传一个产品就相当于宣传一类产品”的窘境,在为自己产品打广告的同时,也必然要为同类产品“提高知名度”。对那些知名品牌来说,中小企业同类产品“傍名牌”的情况必然存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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