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划归人社部管理,只是为医保城乡并轨扫除了第一个障碍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提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
此前3月10日,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全国“两会”上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也有对三大医保“由一个部门承担”的表述。
据《财经》记者了解,合未来划入人社部管理已没有悬念。
然而,主管职责归于一个部门只是开始,未来合与城镇医保制度并轨、乃至真正实现医保城乡统筹是大势所趋。但长达十年的部门分治以及当下三大医保制度分立之下,如何实现医保并轨,其间仍有诸多难题待解。
部门分治之弊
堪称世界最大医疗保障体系的合,起步于十年前。
2002年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次年1月,国务院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进一步确立了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原则。
当时,每年的人均筹资标准只有30元,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参保农民个人各负担10元,财政投入占三分之二。
由于筹资水平低,保障负担重,人社部拒绝承担合的管理职责,卫生部同样不愿承担,两部门之间部长级协商也没有结果,最终中央高层拍板,决定由卫生部管理。
合的首批试点得以在2003年7月启动。正如其名称中并无“保险”二字所显示,合的制度属性与城镇职工医保明显不同,并未采用国际通用的社会保障模式,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投入,福利色彩浓重。
试点四年后,合从2007年起转为全面推进,一年之间全国参保农民就增加了3.16亿人。至2008年时,参保农民人数已经超过了8亿人,完成“全覆盖”。至此,合作为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地位得以确立。
与此相应,合筹资水平也不断增长,实际人均筹资水平在2008年升至96元,增幅近63%,远高于此前数年的增速,筹资总规模达约784.6亿元。
在2009年新一轮医改开始后,合的筹资幅度急剧增加,至2012年,实际人均筹资水平已经达到约300元,筹资规模超过2400亿元,其中超过八成来自财政投入。
2013年,人均筹资水平将增至340元,筹资超过2700亿元,约占三大医保基金筹资额的三分之一。其筹资水平与城镇居民医保持平。
城镇居民医保的制度设置与合近似,但由人社部门管辖,在2007年开始试点,至2011年底,超过2.2亿人参保,当年筹资规模为594亿元,人均筹资水平略高于同年合水平。
伴随着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原有的合管理体制越来越多地受到诟玻
由于分属两个部门管理,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在大多数地方并行:两套经办机构、两套人马、两套信息系统。而两个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互不兼容,不但存在重复建设情况,更导致大量重复参保。统计显示,城镇居民和合的重复参保约占总人口的10%,这无疑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这种情况对医保制度本身亦造成损害,导致风险不能在更大范围内分担,加剧医保基金财务危机的可能。
此外,新医改三年多以来,公立医院改革几无进展,基层医疗机构甚至出现“再行政化”趋势。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既管医院,又管医保)亦饱受质疑,这种安排使得博弈机制无法发挥效力。
统筹层次将上移
合制度初创之时,便明确其县级统筹的组织管理形式,这主要是由于筹资大部分来自地方财政。
原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下称合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合的筹资中,中央财政投入所占比例逐年提高,2011年达到37.70%;地方财政投入所占比例大致稳定,2011年为46.68%;农民个人缴费比例最小,且呈下降趋势,2011年为14.73%。
与此相对应,合的管理机构分层级设立,卫生部设有农村卫生管理司合作医疗处;各省卫生厅的合管理机构并不一致,多数归在农村卫生管理处或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只有个别省份设有独立的合作医疗处;在地市一级,则并无专门机构,由卫生部门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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