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审计的角度看,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讲,一是个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执行财经纪律意识不强;二是少数经办机构日常工作管理薄弱,职责履行不到位,对补偿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三是乡镇卫生院同时履行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双重职能,未实现管办分离,医疗服务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医患之间缺少必要的制约机制。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合基金监管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激励制度,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和医患制约机制,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
问:针对这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各地整改情况怎样?
答:相关部门及9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审计调查工作,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及时部署,切实做到“边审边改”。如截至 2011年1月10日,辽宁等3省共5个县已积极纠正了挪用合基金的行为,整改完成率达到97.88%。二是严格问责,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目前,江苏等4省已对10名责任人作出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审计建议,安徽等3省已就卫生院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问:下一步审计署对社保审计有哪些打算?
答:我们根据中央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精神,结合社保审计工作实际,研究了社保审计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是把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审计重点;二是从促进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出发,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棚户区改造资金、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审计;三是为促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加大对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审计调查;四是为促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开展审计。
《45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答记者问
45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9个省所辖的45个县(市、区,以下简称45个县)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调查了97个合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9个省的合信息系统。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合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明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逐步建立合制度的要求,各省区市于2003年启动了合试点工作,并于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合政策的初衷是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合制度,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通过对9省45个县的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合制度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合制度的实施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合制度于2003年开始试点和推广,覆盖面逐步扩大,到2008年底已全面覆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农村地区全覆盖,合政策不断推广,农民参合积极性逐步提高,参合农民逐年增加,45个县的参合农民由2009年的2409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455万人,合覆盖面由2009年的93.38%提高至2010年的 95.24%。
二是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09年45个县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了40.20%,共有 1387.97万人次受益,获得合补偿资金27.61亿元,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更高。合筹资水平由2009年人均1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基本足额到位,对合制度缓解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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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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