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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有保障回家怎么办 返乡后农民工养老保险对接困局


  出路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力图解决地区之间的劳动力转移,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所带来的社会保障权益的连续计算和权益保障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所采取的又一个重要措施。

  但这又是非常具体、非常细致、非常复杂的问题。李逢春认为,基层面临的真正问题是,如果这些农民工返乡后,不再寻求新的工作,不再外出打工了,他们的社会保险怎么办?农民工户籍在农村,外出务工时享受的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与当下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秦安县社会保险局办公室汪主任说:“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是逐步建立起城乡统筹一体化。”

  2009年10月13日,《兰州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亮相,兰州市在全省试点统筹城乡发展,一个要点就是将农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至2020年逐步取消户口划分,探索建立一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显然,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虽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依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还是表示支持。他长期关注《社会保险法》及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刘光华认为,“此前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将为未来实现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提供法律依据。”刘光华根据自己的研究认为,现在出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际上是回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应有之义。

  刘光华说,由于中国改革对地方政府推动型路径依赖,加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先天的阶梯形不平衡,使得市场化初期各地和各单位、各行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充满了虽符合实际但背离制度自身特性的内容,那么,它同时也就为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带来了制度障碍。“其实,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的顺利实施,抑或是建立全国的社保统筹基金,也只是农民工落实权益的第一步,而打破横亘在农民工面前的‘二元户籍制’才是问题解决的根本所在。”刘光华认为。

  刘光华还认为,社会保险不同于其他制度的最大特征就在于普遍性、法定性和强制性。其制度目的在于确保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所必需的稳定的劳动力资源或者和谐持久的劳资关系。这既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劳动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前提条件。为此,全国任何地方、任何单位的劳动者都享受同样的待遇,自然可以随着劳动力资源自身的配置而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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