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提高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额度。人行太原中支联合省教育厅、人事保障厅等8部门下发了《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明确将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8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规模可以扩大。截至2010年4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向1.5万名大学生发放就业贷款8.75亿元,其中,向300多名大学生村官发放贷款1190万元。
四是建立财政补贴的创业基金。目前山西省已归集创业基金1.4亿元,其中市级基金9599万元,县级基金4612万元,人均达5600 元,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还将继续增补创业基金,人均达到1万元,创业基金主要用于风险补偿、贴息和临时周转,以此缓解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难问题。部分地市也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譬如,忻州市政府由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忻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基金实行有偿使用,到期归还,最长还款期限为三年,实行财政贴息制度,贴息额度为利息的50%。晋城市委组织部、人行晋城市中支牵头设立了“晋城市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用于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创业基金由市财政列支,每年2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贷款担保,一定五年,逐步形成了以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担保贷款为主、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辅的支持模式。
五是给予利率和担保优惠。把大学生就业、“村官”创业贷款与一般工商个体户的商业贷款进行严格区分,优惠利率,简化手续,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得到、贷得起。如,晋城市泽州信用联社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降低了贷款准入门槛,对符合条件参加过劳动部门培训的大学生“村官”,只要自有资金占比达到40%,就可以申请贷款,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5%。对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发放创业贷款基础上,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为其提供信用贷款,尽力满足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资金需求。
三、大学生就业、村官创业贷款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是一个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高素质的群体,具有发展潜力大、创业欲望强的特点,这为银行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来说,要从无到有地创出一番事业,在项目选择、资金筹措、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尤其在贷款上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关注。
一是大学生贷款担保难、抵押难。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由于大学生没有资产,缺少资本金,自身抵押担保能力不足,又很难找到合适的企业、财产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向其发放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严重制约了大学生获得就业贷款的能力。
二是初始就业、创业阶段还款能力弱。刚走出校园,一些学生毕业后虽然找到工作,但大多数人收入不高(村官不超过2000元),扣除必要生活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后所剩无几,还款能力较弱。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事业刚刚起步,创业的前景、项目的收益还不是很稳定,且大多数经营的是小型微利企业,因此难以在短时间内偿还贷款。
三是创业项目趋同,缺乏成长性。目前大学生村干部创业项目集中于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农业项目,项目内容相似程度较高,缺乏自身特色,且项目周期长、见效慢,难以吸引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以山西省为例,在实施创业的1486名村官中,867人从事种植业,352人从事养殖业,117人从事加工业,只有151人从事成长性较强的商贸、物流等行业,占比仅 10.2%。
四是创业基金使用管理部门多,标准不一,影响了整体作用的发挥。目前,建立创业基金的一些市县,分别由组织部、团委、妇联和劳动部门分头筹集,分头使用和管理,分别服务于相对应的创业群体。管理使用标准不同,程序不同,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没有形成统一的力量来统筹管理包括大学生“村官”、妇女创业、青年创业和下岗人员再就业等在内的一系列创业基金。
四、对金融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建议
2010年,山西省面临的就业形势也十分严峻。预计新增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约40万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16.8万人,创历史新高,加上登记失业人员约20万人,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约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有30万人转移到城镇就业,这样全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总数达到100万人。按GDP10%的增长率考虑,全年城镇可提供就业岗位只有40万个左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解决好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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