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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主体 明确保障措施 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新发展


:何苗

10月12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一经发布,就在农机化系统产生了巨大反响,也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不少地区相继出台了落实《意见》的相关措施。那么,《意见》为何能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又将会对农民、农业生产起到何种影响?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有关负责同志,请他们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中国农机化导报: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总体情况。

农机化管理司:近年来,农机社会化服务表现为四个“持续”,一是服务主体持续壮大,截至2012年底,全国拥有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6.7万个,农机户4192.3万个,农机化中介服务组织0.7万个,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21万个,农机经销企业和经销点9.5万个,农机供油站(点)1.8万个。其中,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达到7.8万个;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发展迅速,分别达到519.6万个、3.44万个;二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12年全国共完成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接近40亿亩,占全国农机化作业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左右;三是服务形式持续创新,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已由小麦机收拓展到水稻、玉米机收等领域,农机订单作业、承包经营、全程托管等农机服务形式日益完善,区域性农机作业(维修)服务中心、中介信息服务、机具租赁、农机连锁经营等新型农机经营模式不断涌现;四是服务效益持续提高。2012年全国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4779亿元,农机经营服务总利润达到1858亿元,其中农机化作业收入达到4180亿元,是2006年的1.7倍。

 

中国农机化导报:在农机成为农业生产主力军的今天,农业部选择在此时出台《意见》有何意义?这是否代表了农业生产赋予了农机社会化服务更加重要的使命?

农机化管理司: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近年来农业连续获得丰收后,在青壮年农业劳动力日益紧缺的趋势下,应该更加重视如何持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保证粮食安全等问题。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

一方面,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现代物质装备支撑,推动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由兼业经营向专业化经营、由分散经营向组织化经营的转变。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整合了劳动力、装备、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既让分散经营的一家一户享受到机械化的便利,也让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解决了劳动生产率的瓶颈难题。

另一方面,“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问题日趋突出,亟待解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留守农村的基本上都是“386199部队”,出现青壮年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现象。而活跃在农村的全国5000多万农机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农业生产经营能手,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无疑将成为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主要承担者。例如,长江中下游的油菜种植、新疆的棉花采摘、广西的甘蔗收获,每年都要依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够节种、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解决费工、费时、费力问题,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节本增效。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高低,影响到种植方式和生产成本,决定了农民的种植意愿,回答了“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

《意见》的出台,再次肯定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作用,强调了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解决农业生产“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重大问题的现实途径;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农机化导报:《意见》的出台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未来发展趋势有什么具体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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