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地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和农机化管理目标的考核内容。各级农机部门和监理机构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检验、保险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坚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年度检验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普遍确立了“一把手”为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形成了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从业人员等全员参与的立体责任保障和目标考核体系。此外,2007年,我省首次承办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接待服务工作,组织了一台以“平安农机”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部省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江苏实际的农机安全发展之路通过这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农机安全发展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形成监管合力。农机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地紧紧围绕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生产,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目标体系之中,主动与安监、公安、交通、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主抓、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检查整治,主动防范事故。近几年,我省重点组织开展了对上道路拖拉机违法行为、变型拖拉机异地发牌、农田作业机械“无牌无证”、进滩涂作业拖拉机等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排查并整改了事故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实践证明,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解决各个时期的突出问题,是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的有力措施。
三是坚持规范管理,树立良好形象。规范是依法行政的生命线。这几年来,各地着力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工作规范,统一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技术参数目录,制定了安全检验技术规范,严把注册登记、检验、考试关,开展了规范化示范监理所的试点,做到办事流程各岗位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树立了农机监理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是坚持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没有良好的装备设施,就不可能实现科学监管。各级农机部门和监理机构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在监管基地、安全信息网络、检验装备、考试机具以及安全检查车辆等方面加大投入,监管手段得到明显改善,监管水平和对事故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当前,我省农业已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农业机械化也进入了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关键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必须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着监管水平与农机化的快速发展不协调、履行职责与赋予的权力不一致、安全生产投入与科学监管的要求不配套、基层监管体系与农机面广量大的特点不对称等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制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体制问题,从落实安全责任、监管重点、安全措施入手,做好农机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动农机安全发展。
三、扎实工作,实现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进展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奥运之年,做好今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了会议、下发了文件,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更务实的作风,用更扎实的措施,全力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农业机械 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