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胜:加强学习,深入调查民意,不断提高自己参政议政的水平,关心一些社会问题,关心行业发展,特别是农机行业,我将会在农机方面更多地为国家建言献策,促进农机工业和农机化的发展。
胡建胜委员听会
胡建胜委员接受本报(网)记者专访
胡建胜委员与本报(网)记者合影
胡建胜委员《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提案》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建议:
一、加快《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对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和审验职责。但同时,该法却对农机安全检查、违章处罚、事故处理未予明确,致使农机部门在实践中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农业机械实行安全监管,从注册登记、技术检验、考试发证、审验到安全检查、违章处罚、事故处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发牌发证仅是一个静态的管理,没有安全检查和违章处罚手段,会出现大量的无牌无证现象;缺少事故处理,不掌握事故多发的规律,势必难以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因此,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对农机实行全程监管,不仅是对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也包括从事农田作业和场院作业的农业机械。
就全国来看,目前涉及农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做出明确规定外,尚没有一部较系统、较完善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二、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性质,加强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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