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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农民的富裕之路


一栋栋三层别墅整齐、漂亮,每家的窗台上、院子里绿意正浓,车库停放着自家的车,老阿婆的脸上洋溢着幸福。这不是城里的豪宅,是记者在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大陈二村见到的一幕,让人不禁心生感慨:这里的农民真的是富起来了。陪同参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义乌市推进农村人口非农化,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的结果。

据介绍,为实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的目标,义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率先提出了“四个允许”的政策,即允许农民经商,允许农民长途贩运,允许放开城乡市场,允许多渠道经营。“四个允许”促进了义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为今天的城市化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但如何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义乌的决策者们感到,面对农村人口过多,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生产率水平低下的状况,靠原来的“四个允许”已解决不了问题,必须利用城市发展空间,吸引农民进城落户、实现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转移,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必须通过城市提供的市场空间,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民收入从主要依靠农业收入向非农收入转移。

为解决农民进城定居置业,义乌市建立了新型的户籍管理制度,采用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对外来人口进义乌落户也实行了投资移民、人才移民和劳务移民的优惠政策。同时,政府鼓励城镇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目前各类企业吸纳的农村劳动力有30余万人,其中三分之一为本地劳动力。对居住生活条件较差的山区农民,则在城市卫星城建立山区移民安居小区,由就地扶贫为主转向异地扶贫,使山区农民转为市民。为确保农民转为市民后有生活保障,防止返贫和回流农村,义乌市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面向所有非农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开展社会救济服务。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业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全市31.6万农村劳动力中,已有22万转移到二三产业,农民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已从1990年的557.33 元上升到去年的4378.85元,比重上升到82%左右。

农民减少了,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了,还为推进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义乌及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通过项目招商、租赁转包、土地股份制等形式,促使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起来,既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状况,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彻底的工商业主,又使专业农户扩大了经营规模。苏溪镇新乐村有420亩土地,670个劳动力,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不到50人,其中规模经营大户就有35个。这样一来,既使务农农民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收入,又使“失地”农民成为流转土地的收益者,扩大收入来源;既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又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减少又带来了农业增加值的增加,去年全市劳动实现农业增加值达7841元,比1990年提高3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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