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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林改托起农民致富新希望


  由于该县林改工作宣传发动到位,太石镇豁岘村分林结束后,村民满意率为100%。由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民心、得民意,在各村林改方案票决时,村民参会率达到100%,赞成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县上采用多种形式逐社、逐户、逐地块落实了产权,做到“山有其主,户有其林”,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村民张廷学家里有3口人,起初他认为:“先人手里多年没栽树生活照样过着哩,分那干啥?”,再加上媳妇得病,张廷学心里特别烦躁,对林改工作置之不理,面对这种情况,村党支部书记张廷和多次上门劝说,最终张廷学认识到了林改的好处,分到了8亩多林地,如今,张廷学有了新的打算,在自己承包的荒地里种上经济苗木,来年靠种树发“大财”。

  林改中,林地分给了农民,地里的树依旧归农民所有。分到林地的农民很满意,他们说,没投劳、没投钱,眼下有了地,以后能有林,现在还能拿到政府的公益林补贴,还可以带来不错的经济收益。

  激发活力林改一变促万变

  县林业局局长朱殿铖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变革,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一次重大调整,引发了林业、农区、林区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林业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林改前,不少群众认为山是集体的,长好长坏无所谓。现在不一样了,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山还是那些山,可在农民眼中,山林成了自己的,可以给自己增加收入。”太石镇豁岘村村民张向科说。张向科家里5口人,分了13亩林地,分到林地后他买了100多株刺槐,准备进行补植。他认为:“分了林地,栽下树,给后辈儿孙也造福。”

  山林产权明晰到人到户就是不一样。农民拥有了一份宝贵资产、一块用武之地、一片致富空间,极大地拓宽了增收渠道,改善了生活。林改后,林业经营成果好坏与农民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如何提高经营效益,成为农民关注的热点,学科技、争效益、讲发展、求致富成为农村新时尚。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农民群众中形成的变化,随行采访的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杨国祯告诉笔者:“以前听号召种树,挖一锄头放一棵苗,过后也不管死活。现在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因为最终受益的是农民。”

  昔日空叹山林好,而今植树如造银。采访中,笔者得知,林改充分调动了农民耕山育林的积极性,在全县好多地方出现争先造林的新景象,并形成以农民为主体、多元化造林的新格局。69岁的太石镇沙椤村农民石建全,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靠辛勤的劳动把1万多亩荒山变成了经济林,栽植各种树木18 8.5万多株,成活率达到95%以上,在全家走上了富裕之路的同时,还带动周边250多名群众致富,这在当地是一道佳话。

  据林业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之变,还可以通过盘活资产、林地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时,还能推动乡村文明风尚的形成,带来农村一系列新的变化。因为林改吸引大量的剩余劳力向山上转移,让农民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有事做,农民比较繁忙和充实。

  顺着采访的轨迹,探寻临洮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脚步,让人心生感慨:林改的春风,将吹绿大山,吹活树林,也吹开农民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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