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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劳务经济 加快农民增收


几年来,林口县始终坚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期盼的事,开展“五项服务”,促进了劳务输出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采取有组织、成建制、大动作等措施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加快了农民增收的步伐。2006年,全县累计转移劳动力12.4万人,其中向畜牧业、食用菌产业和县内二、三产业转移4.55万人,域外转移劳动力累计达到7.85万人,已有5013户、1.96万人举家搬迁到城市。域外劳动力转移直接给农民带来收入6亿元,农村人均增收2000元。 

  林口县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把握社会需求,为提高农民工素质搞好服务。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为确保农民尽快掌握1-2门实用技能,建立了“双师型”职教队伍,农广校委托各乡镇进行联合办学,并利用科技直通车入村、入户办班,采取长期、短期、技能非农专业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坚持标准、严格管理、跟踪监督,确保培训一个转移一个。在培训上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技能性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引厂入县培训与进厂岗前培训想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学习想结合等五种形式来培训,对特殊专业因地制宜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二是管理延伸到用工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坚持“输送一批上岗的,回访一批在岗的,考察一批招工的”做法,使劳务输出工作顺畅有序进行。对招工较大的企业,不仅邀请用工单位到林口县选人,实行双向选择,还派驻厂协调员,帮助输出人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助企业做好思想工作保持稳定。 

  三是依托用工地政府,依法做好维权服务。始终坚持加强与用工城市劳动部门合作,维护务工者的合法权益。林口县在大连务工人员的工资全部在当地劳动部门的监督下发放。经常把大连等城市的劳动局长、就业局长请到林口来实地考察基地建设,加强合作,确保务工人员在其城市享受“国民待遇”。 

  四是制定相关政策,为外出人员家庭做好服务。为保证务工者在外地安心工作,县政府与乡镇、企业签订了《劳务输出责任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外出人员家庭进行定期走访、了解情况,解除后顾之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免收困难外出务工者的培训费,职介费、办证费和差旅费。解决输出后子女上学困难和地没人种、羊没人放等到问题。信用社、农行为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发展经济优先贷款,免费办理卡折并用和汇兑专用绿色通道。 

  五是发展就业基地,为外出就业农民开展服务。林口县为了拓宽输出基地,保证转移人员有业可就、有岗可选,要求每个乡镇必须建立5个以上劳务输出安置基地,用优厚的条件吸引务工者,用良好的服务稳住务工者,用“家”的感觉留住务工者,保障务工人员能够选择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把基地建成务工者的第二故乡。目前全县已在全国12个省、3个直辖市、4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106个基地,并在大连基地建立了党支部。五林、古城、奎山等乡镇在基地建立了办事处,今年该县还参加了上海、江苏的长三角转移对接会,共收发各地用工信息500多条,签订用工合同54份,签订就业岗位4000多个,为做强打工经济铺建了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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