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农业厅等6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将在全省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山东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以往,该通知首次单独提出“审计结果运用”,明确提出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村干部给予相应处罚或追责。
据介绍,此次审计工作为配合9月进行的山东省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而展开。
根据该通知,此次审计内容包括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变动情况,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情况。
审计重点包括有无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集体资金资产;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截留、挪用、侵占;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四荒地”等资源的出租、发包、租赁,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并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
通知明确指出,对玩忽职守、铺张浪费给村集体造成损失的村干部,乡镇党委、政府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对存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的村干部,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比而言,今年的审计工作力度更大,之前对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仅提出要追责,这次则明确提出谁来追责,如何追责;之前审计力量主要以农业部门为主,此次审计提出政府可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审计力量更为充实。”山东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说。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对村干部的专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制约其廉洁自律、督促其兑现对村民的承诺,同时有利于避免村“两委”突击花钱,保护村集体财产,实现顺利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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