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风貌的保护和村民迫切改善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的矛盾;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矛盾;城镇化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矛盾;发展旅游经济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矛盾——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江西省文联主席刘华,这样总结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四个主要矛盾。
让古村落真正“活下去”
在安徽黄山,传统村落保护一直是焦点。黄山市委书记王福宏说,具有厚重徽州文化底蕴、兼有物质和非物质两种文化形态的乡村资源是一个“金饭碗”,其价值随着城市和工业文明的发展持续增长。
错落有致的白墙黑瓦民居,古朴精致的通村石拱小桥,按乡俗分布的古屋布局……宏村,这个坐落于黄山西南麓的皖南牛形水系古村落,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带来诸多启示。
1997年,宏村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村民参与”的方式,先后编制了宏村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等一系列规划,启动了村落保护和整治行动。村党总支书记宋纯忠介绍,村里规划了50亩居民新区,满足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同时成立民间保护协会,与农户签订保护协议:凡存在破坏古民居行为的农户,一律不发放年度旅游基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更好地保护”,据了解,宏村农户大多从事旅游及相关服务业,10年来,村民人均收入增长了5倍。
每一座村落都有其特色,传承保护也没有通用模式可循。如何处理好与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的关系,让古村落真正“活下去”?在赵晖看来,传统村落具有良好的地理、生产条件优势,本身就有非常好的人居环境,不能拆了再建,能修缮的要修缮,实在需要扩大的应到村外进行疏导,“保护好传统村落非常有利于村建设”。
那么,保护什么?怎么保护?“建筑形体只是古村落的外在,如果只把目光盯在建筑上,进行低层次旅游开发,忽略人文内涵挖掘,传统村落的保护将难以为继。”刘华建议,要寻找活态的保护办法。他表示,村民是传统村落保护的生力军,要关注村民的经济文化权益,在保持传统村落格局、外观、院落的同时,合理增加各种生活设施,提高居住质量,并根据经济增长情况逐年加大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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