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宜春农业部门获悉,为加快推进村建设村点沼气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宜春市正在部署加快 2012年村建设村点沼气建设工作。
据悉,宜春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村建设办公室,加大沼气项目选点和村建设村点的衔接,切实统筹落实村沼气建设资金 计划,依据“自愿申请,量力而行”的原则,尽量将沼气项目衔接统筹安排在确定的村建设村点范围。目前各地遴选一批技术过硬、持证上岗的沼气生产工,深 入村建设村点,提高建池质量,确保“建一户用一户,用一户带几户”;结合乡村垃圾处理,扩大发酵原料来源,积极推广秸秆户用沼气。对于已实行人畜分离 或周边有小型养殖场的村点,推广“一处建池,集中供气”,鼓励建设小型沼气或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提高村建设村点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在规范村 建设村点沼气项目建设中,宜春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结合各村点的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以及村点沼气建设数量、发展需求,就地就近布设农村沼 气服务网点,因地制宜,整合农村清洁工程乡村物业管理站、村民理事会的优势资源。探索“综合建站、多元服务”,“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公益性沼气服务新模 式,保证沼气的使用率,提高“三沼”综合利用率,确保农民得到好处。同时,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项专账,专款专用,补助范围、审批程序和补助方式不得 突破,坚绝杜绝以任何方式或任何借口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农村沼气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各县(市、区)村建设办公室在确定村建设村点后,将各村点需要进行沼气建设的情况报同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各县(市、区) 村建设办公室与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村建设村点沼气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确保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沼气建设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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