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情况
多年来,广西在建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完善技术推广服务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和探索;由单一政府主导型的服务体系逐步发展到以政府服务机构为主体,农业、科教部门、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的社会多元化服务体系。目前,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7类科技服务机构532个,其中农业科技专家大院27个、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74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05个、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12个、农村信息化基地85个、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129个,14个市选派科技特派员1520名。
二、建设经验
1、领导重视、部门合作共同推进体系建设。一直以来,广西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一是成立了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推广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在推进基层农村科技服务推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制订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政策和措施,理顺基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合作,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分工。
2、加大投入,为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按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专项,支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技术示范应用等。多数市、县(区)、镇(乡)财政也能安排经费。二是采取政策引导、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一是发挥县乡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现有技术人员的骨干作用。通过多种方式有计划地选送科技骨干到高等院校接受再教育,加速知识更新,努力提高农村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各级涉农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村科技服务。通过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开发、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等,增强农村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力量。三是壮大广大乡村干部、乡村能人、农村星火带头人及“大学生村官”等乡土科技服务队伍,通过加强“传帮带”和业务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发挥其技术“二传手”的作用。四是积极引进区外科技人才,特别是符合本区农村发展的高素质科技人才,提升全区农村科技服务队伍水平。
4、营造良好环境,为体系建设提供社会氛围。一是制定有关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相关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和《广西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来促进科技特派员的发展,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推进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服务农村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鼓励涉农单位和个人以技术入股、参股的形式与基层农民组织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创办农村科技服务机构。三是明确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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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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