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县召开加速村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我县村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村建设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王锦胜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要求大力提升高效农业,迅速突破城乡统筹,坚定不移加速推进村建设大变革大发展。县长顾云岭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县领导陈平、仇学善、钱元龙、王乃顶、王强、蒋红萍、林进等出席会议。会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六个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高效农业加速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激励政策和关于扶持发酵床生态猪产业发展的激励意见,表彰奖励2009年度全县发展高效规模农业贡献突出的赵方新等15个种养大户代表。
王锦胜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近年来高效农业发展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致富四年规划目标,深入推进“人人学技能、户户忙调整、家家办实业”活动,努力形成“裂变、带动、突破”效应,呈现出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步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包括高效农业快速增长,“三大载体”稳步推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城乡统筹全面部署,农村实事有效实施。我县连续两年被表彰为全省高效农业规模化工作示范县。全县今年新增流转土地7.69万亩,新增设施农业3.67万亩,增幅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推行生态猪自繁、自养、自宰、自销模式,生态猪养殖总量全省第一,并荣获国家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县和全省生猪发酵床养殖产业基地称号。
王锦胜同时指出了当前影响高效农业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大力提升高效农业、迅速突破城乡统筹的重要性。王锦胜强调,大力提升高效农业,迅速突破城乡统筹,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全面小康的紧迫任务,是检验各级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王锦胜要求全县上下必须立足新的起点,务求更大作为,以思想大解放推进村建设新跨越。
王锦胜强调,当前全县上下要突出农民致富,奋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迈上新的台阶。王锦胜指出,推进高效农业大变革、大发展是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根本路径。要继续按照“裂变、带动、突破”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人人学技能、户户忙调整、家家办实业”活动,坚持不懈,不断创新,加快高效农业规模化、本土化、特色化、市场化建设步伐。一是突出裂变扩张,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今年全县再新增流转土地面积4万亩,2011年流转土地6万亩,设施栽培面积达到20万亩,新增7.5万亩。高效种植按照“培植万亩镇、填满示范带、消灭空白村”的思路,重点实施“1131”工程,即县建设1个省级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各镇提升1个千亩县级农业示范园,建成300个村级百亩示范方,带动1.2万农户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养殖业围绕打造全国发酵床生态养猪第一县、家禽饲养量全省十强县的目标,重点实施“2214”工程,即新建万头生态猪场20个,千头生态猪场200个,十万只禽场10个,新建发酵床面积40万平方米;二是突出示范带动,推进高效农业本土化。重点是加快种植业本土化、科技人员本土化、市场开拓经营本土化,主要是引导鼓励返乡人员创业包基地,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做大户,深化“一户一棚奔小康”活动,2011年新发展“一户一棚”1.5万户;三是突出技术引领,推进高效农业特色化。主要是要注重产业多元发展,注重科技引进和推广,注重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四是突出产业对接,推进高效农业市场化。包括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培植。
关于城乡统筹工作,王锦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强势攻坚克难,努力开辟统筹城乡发展新道路。王锦胜强调,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大变革。要立足实际,把握关键,重点突破,确保城乡统筹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富有成效。一是重抓城乡“六个一体化”发展。县委、县政府结合县情实际,突出改善民生,经过深入调研,确立城乡一体化的重点是要实施城乡规划、城乡交通、城乡水务、城乡生态环境、城乡教育文化卫生、城乡社会保障六个方面,瞄准“十二五”,重在前三年,年内完成城乡“六个一体化”发展目标、规划、方案、考核、激励政策制定和既定项目落实;2011年围绕全面小康,基本形成 “六个一体化”发展框架;2012年形成“六个一体化”发展的初步形态;到 “十二五”末全面形成城乡“六个一体化”新格局,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二是重抓“双置换”和万顷良田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阜发[2010]33号文件,积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保,以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加快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变。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的要求,加大村庄整理和土地复垦力度,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把万顷良田工程建设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村建设的示范区和标志性工程。三是重抓集镇功能提升。要抢抓国家城镇化战略机遇,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功能完善,以集镇建设为载体,以农民集中居住区为基础,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优良平台。会议明确重点镇、一般镇、新型社区、现有村居、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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