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和哈尔滨市政府签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将哈尔滨市列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城市。
为解决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探索农村环境保护新道路,国家决定开展为期一年半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重点改善农村饮用水源水质,整治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药化肥、农业废弃物、乡镇工业污染。哈尔滨市与大连、沈阳、青岛、武汉、长沙、南京、宁波、贵阳等9个城市列为试点城市。
在试点工作中,今年全市将开展松花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区、县(市)年内将建成一至两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全市建成9个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年内新建6个生态乡镇,培育18个生态村,逐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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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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