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成都5月9日讯(特派记者 谢伦丁)用地换补偿款、换房子,“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围绕土地进行的综合整治,在四川受灾的农村地区有了实质的推动。
全国网络媒体“重返灾区看民生”集中采访团,今天走访了都江堰市翠月湖镇、天马镇、向峨乡、虹口乡,官方提供的材料中,很少有关于“土地流转”的提法,不过,一个看得见的事实是,农民确实用手中的地(主要是宅基地),以大同小异的方式换回了新房子、新家园。
而政府主导的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给震后农村带来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10月前都江堰震区灾民全换新房
都江堰地处成都平原西北边缘,是成都市唯一的水源涵养地。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都江堰离震中仅11公里,共有3091人在地震中遇难,倒塌房屋面积461万平方米,受损4126万平方米,其中山区、沿山区95%以上的房屋损毁。
很显然,农村受灾百姓的住房问题,是重建任务的重中之重。
今年起,由上海援建的都江堰,进入城镇住房重建冲刺阶段,政府主导的260万平方米安居房全部开工,竣工230万平方米,近期将进行首批次分配,城市建成区143个自建点位117万平方米(其中,居民自建5529户64万平方米,完工率达83.2%。政府参建53万平方米)住房全部开工,竣工74.6万平方米;集镇2771户自建家庭,已有2217户主体竣工,城区危房拆除基本完成。今年9月30日前城镇重建住房将全面达到入住条件。
都江堰市翠月湖镇施行的办法是统规自建,政府对自建家庭按2万元/人补偿。
以五桂村13组村民程元良为例,全家有8口人,共获得了16万元的补偿款,加上自家的十几万元存款,建起了一栋300多平米的二层楼房。
象程家这样的农户,在东桂院集中安置点共有149户,统一规划让安置点保持了川西林盘绕院的原始风貌,更重要的是,为村里新增了耕地115亩。
这些通过综合整治新增出来的耕地,实际上就是补偿款的主要来源。
按照四川省有关村建设“三打破三提高”要求和成都提出的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原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都江堰市受灾的镇乡率先开展。
天马镇金陵二组的宣传栏将这列为了“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其中明确“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天马镇一位负责人介绍,在金玉村,农户宅基地综合整治后新增出来的土地,以15万元/亩的价格,由村里统一规划出让给企业投资设厂。“由于项目仍在国土部门审批,钱还没有下发到农户手中。”
而在距成都70公里的虹口乡,改革进行得更彻底,按照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每户每人拿出半亩地,由村里集中引进社会资本开发旅游项目,换来的资金,则按每户每人35平方米的规格,由村上统规统建房子。
翠月湖镇、天马镇、向峨乡、虹口乡,在每一个集中安置点都可以看到,新建起来的安置房风格统一,基础设施建设也颇为完备,不少记者感叹,震后村建设,环境优美堪比城郊的高档别墅区。
而土地流转制度的探索和创新,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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