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明村位于长兴县夹浦镇北部,农户458户、人口1418人。近年来,该村围绕建设农村新社区,以规划为龙头,结合宅基地整理复垦,整体推进农房改造建设,既大大改善了村民居住条件,又有效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民创业增收。2008年全村实现经济总收入1.02亿元,村集体经济收入9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757元。先后获得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绿化示范村、科普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在农房改造建设中,该村注重科学规划,集聚发展。按照集中居住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意愿,精心规划了一个中心村,合理布局居民住宅区、新型工业区、现代农业区等各个分区,统盘考虑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村委办公楼、老年活动中心、医疗服务站、幼儿园、老年活动室、警务室、农民公园等公共设施,以良好的环境、完善的设施积极引导原分散的农户向中心村集聚。注重精心设计,规范建设。邀请多家专业设计单位,对群众住房各个类型和公共设施、绿化美化等进行规划设计,并由村民代表进行评选,确定最终方案。在建设中,以村民公约的形式对住房建设作出“十统一”的规定,即:房屋户型、进深、宽度、高度、外墙涂料、盖瓦颜色、庭园面积、辅房面积、化粪池、污水处理池都按照统一标准实施,有效防止了无序建设。注重土地复垦,节约用地。从2005年开始该村陆续对宅基地进行全面复垦,累计复垦整理2372.3亩,新增耕地1761.3亩。注重健全机制,长效管理。为使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发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设立公益广告、卫生公约,积极推行物业管理模式,聘请专门人员负责物业管理,保持了村庄长期洁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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