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试水” 资金互助
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合作组织对于金融需求也越来越大,资金短缺日益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
2006 年9月,凤阳县临淮镇的12户农民成为该县“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每户拿出2000元钱,合起来组建一个“互助合作社”,12个农户中谁家急需生产资金,可以提出申请,大家共同把关借出,规定偿还时间。之后,在当地政府、人行、工商和民政等部门的引导帮助下,互助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规范了日常运作管理,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正式向合作社内外村民开展互助业务,“信赖、方便、风险小,赚钱第二、方便用钱第一”成为资金互助合作社宗旨,帮助弱势群体发展用钱,做银行不愿做、政府做不了的金融服务。这就是凤阳县第一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濠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创了该县农民金融合作的先河,聚集了农村闲散资金,促进了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濠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也是由12个农户组织发起,入社资金共3万元,每股2000元。经过两年的运营,该社目前又吸纳6户农户成为社员,入社资金达6万元。一年多来,该社共有12人次借款,最多的借1万元,除了3人借款未到期的,其他9户借款社员均如期归还借款,资金合作社获得利息1000多元。随后,燃灯乡黄庄村、西泉镇宫庄村等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相继宣告成立。所有资金互助合作社几乎做出了一样的规定:以从事种植,养殖,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本着“民办、民用、民管、民受益,安全、方便、快捷”的原则,为社员提供小额经营资金担保和互助。“资金互助合作社最大的好处就是,入股社员之间知根知底。不讲信用的不许入社,更谈不上借钱了。”在小岗村采访时,严德友说,“假如哪家需要钱,头天傍晚提出贷款申请,晚上大家碰头商议一下觉得可以,第二天就可以放款。”
政府试点 社员撑船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安徽省委、省政府也要求探索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2008 年6月18日,凤阳县开始有组织地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政府两次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观摩和交流,支持由农民创造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金融授信、贷款支持、产权入股、资金补助、简化手续注册登记等。县有关单位以最低的收费和最简便的手续支持试点工作。县工商局对农民资金合作社登记注册实行“零距离、零收费、一站式”的001服务;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办好登记;县质监局免除了合作社超期办理机构代码的罚款;县金融机构及时为合作社办理开户手续,并把扶持合作社做为信贷支农的重点,降低贷款门槛,给予信贷优惠。
与此同时,县里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综合性指标进行考核评估。截至目前,全县已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57个,入社农户1562户,入股资金达到1201万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拉动农民创业就业近万人。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体现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办社原则上坚持政府引导不包办,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我民主管理,自我风险控制,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安全、方便、微利”的经营理念,帮助弱势群体发展用钱,改变了银行不愿做、政府帮不了的局面。
抱团取暖 同舟共济
凤阳县的决策者在调研中发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资金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合作社成员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缺乏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市场信息;合作社与金融部门、龙头企业之间缺乏沟通的渠道和手段等。县里提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全县范围内的联合”,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合作经济组织和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缓解贷款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诚信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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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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