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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


  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制度创新

  记者:农村社区建设能否走城市社区建设的路子,对其经验进行复制呢?

  郭虹:由于农村社区的特殊性,其建设目标、路径和建设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农村社区建设不可能走城市社区建设的路子,也不可能简单地“全覆盖”、“一体化”——把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获得的经验和方法套用到农村,把城市社区建设的政策照搬于农村,将违背农村发展实际,既不合理,也不可行。

  记者:就农村社区建设,请您提出建议。

  郭虹:农村社区建设的第一步就是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根据区域发展需要以及村民的愿望,在有条件的社区,以现有社区——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基础,由村民委员会牵头,组织本辖区居民,通过民主协商,提出制定本社区的建设计划。要在城乡统筹的制度框架下,进行更积极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及其管理体制,建立城乡均衡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以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记者: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郭虹:城乡统筹制度框架下的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要以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前期投入带动居民的后期投入;以公共服务的广覆盖带动居民的自我服务和互助服务;以集体财产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带动基层民主管理;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与社区居民、当地政府、辖区居住人口、辖区单位、企业、开发商等关系密切,政府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发动“社会协同”,动员“公众参与”,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各方协调合作,各方责任共担的机制,才能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农村新型社区”才能真正形成。(记者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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