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山东将围绕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人居环境、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等“七个重点”,建立健全为农民群众办事实的长效机制,尽力尽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山东省委、省政府认为,作为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大的群体是农民。基于此,山东提出,要围绕“七个重点”,继续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据了解,“七个重点”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为农村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公用经费标准和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健全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启动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学条件。
农村医疗卫生。完善“合”制度,2008年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补助村级卫生室建设,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活动,努力扩大农村免费预防接种范围,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农村文化事业。把农村文化场所与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共建共享;加快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五个”基层文化工程,2008年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尽早实现乡镇建有文化站、村庄建有文化大院或文化活动室、社区建有文化中心。
农村社会保障。2008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900元,并逐步提高,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搞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确保集中供养率达70%以上。健全农民工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2008年改造农村公路9000公里,行政村通油路达95.7%;加快乡镇(村庄)客运站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交通网络,探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达85%以上。加快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建设和农村户用沼气普及,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60处,新增沼气用户45万户。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全面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
小城镇建设。科学编制小城镇规划,合理布局小城镇;以产业聚集带动小城镇发展,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在符合法律和政策、群众自愿前提下,积极合村并镇;认真做好乡村规划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实施“百镇千村”环境建设示范工程,积极治理农村“脏乱差”,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扶贫开发。加大对农村1500元以下低收入贫困人口扶持,实现50万人脱贫。坚持开发式扶贫,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特色产业;培训转移劳动力,确保至少一人转移就业;集中力量解决老区、滩区、洪区等地区贫困问题,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
同时,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对已办实事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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