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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养老体制困局待解




  传统上,中国农村历来以家庭代际养老作为养老的主要方式。但计划生育制度带来的养老压力,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开始悄然改变这一模式。“很多地方,农民的纯收入中40%来自打工。养老的压力,使得一部分打工者不得不付出高昂的机会成本回到家中。”白南生分析说,“农村地区确实有了建立养老制度的需要。”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范雷博士刚刚从重庆调研回来。他证实说,很多农民工返乡不再务工,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养老。

  2008年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以北京为例,保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男满60岁、女满55岁,便可享受财政补贴的280元基础养老金再加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待遇。

  唐钧认为,这是一项好的制度。“如果这项制度能在全国推广开来,农民工还是参加本乡本土的养老保险比较好。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民自己也愿意把钱放在家里,比较放心。”

  白南生的意见则与此相左:“要鼓励现在的农民工逐步融入一个新的城市养老保障体系中。城市化是一个必然过程,劳动力越来越多进入城市也是一个必然过程。不可想象再过10年20年,我们还有3亿劳动力不断在城乡间流动。”

  白南生为未来全新的、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体制提出了四个原则:广覆盖、低水平、统一、强制性。

  “这里特别强调统一,我们不同意各地搞一套自己的东西。在美国,养老保险是唯一联邦级统筹管理的。要素的自由充分流动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同的规则是人为制造瓶颈。对接问题其实不仅仅是对农民工的歧视。对于城市工人的流动同样是一种限制。”白南生说。

  “因此,我们不能把农民工的事情当成权宜之计,不能由各地随意地建立一些临时制度。要做出一个强制性、统一的、比现有城市水平低的基础养老保险制度来。这项新制度将是未来向它靠的一个标准。”

  问题在于向哪个方向统一?唐钧指出,一个合理的养老制度一定要分为基础和补充两部分。基础部分可以由政府负责,资金从个人或企业手中收取,给全民提供一个差异不大的、水平较低的养老保障。在此基础上,是补充养老金,与个人原有工资挂钩,形成差异,拉开距离。

  按照白南生的研究,基础养老保障的标准,应该在最低生活线与最低工资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这是一种最基础的养老保障,也是一种强制性保障。在强制性保障之外,可以用其它保险作为补充,如行业工会险,商业保险等等。”

  “社会保障制度,或者是养老保险改革,是涉及面很广的东西,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唐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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