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助力建设农业强国
柯炳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要求,指出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战略路径。农业强国的内涵包含着三个共性特征:产量更高,质量更好,成本更低。这都离不开科技研究成果创新和科技服务模式的创新。根据近几年来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中国农技协)的实践探索,发现了科技小院模式,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农情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农业科技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是一个合作共赢高效的创新性科技服务平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
农业科技服务的新要求
改革开放前,农业技术推广站几乎是唯一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职能是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其推广服务的对象是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人民公社和生产队。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全国都推广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即从集体种地、养畜等,变成农民一家一户的各自种地、养畜。有些农民有种地和养畜的经验,但也有很多农户不会种地,也不会养畜。这些缺乏最基础性种养技术的农民,只能向当地的农民种养能手和“土专家”请教。在这样的背景下,基层农技协应运而生。这样的农技协,是农民自发、自愿组织起来的,协会内部自我提供技术服务,适应了当时的技术需要,填补了当时的技术服务空白,功不可没。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速度加快,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深刻地影响了我国的农技服务体系。一是广大农民的技术需求,从解决不会种、不会养等基础性问题,变为种得好、养得好问题。从需要基本的传统农业技术,到需要新的现代农业技术。当地的农民种养能手和“土专家”,已经不再能够满足农民对新技术的要求。二是新的技术服务渠道不断产生。例如卖种子、卖化肥、卖农药的农资公司,都通过不同方式,告诉农民怎样使用相应的技术。农科院所和农业高校也日益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服务作用。各种专业化作业服务公司也不断出现,包括土地托管、耕作服务、无人机植保、跨区收割等,他们代替农民进行作业,直接解决了农民的相关技术需求。三是规模化农业公司涌现。尤其是在猪禽等畜牧业生产领域。这些公司设有自己的技术研发部门,并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向农民提供全套技术服务,包括提供种苗、饲料、饲养技术、动物防疫等。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颁布之后,大量的农民合作社建立,一些原来的专业技术协会,发展成为有经营功能的合作社。
尽管有这样一些新发展新变化,但农业技术服务仍然存在着突出的痛点。主要表现为“三不”:其一是不够用,原有当地“土专家”的传统知识,大部分已经不够用了,农民日益需要新的现代农业科技,需要外部专家的支持帮助。外部专家的主要来源也是农业新技术的主力军,来自农科院所和农业高校,而这两类机构的专家数量有限。其二是不及时,一段时间以来,农科院所和农业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例如院士工作站、专家大院等。但是院士和专家们的各种研究工作很多,不可能常驻在这些工作站和专家大院中。因此,当地农民的技术服务需求不能够得到及时的满足。其三是不全面。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是从种到收的生产全过程,而绝大部分农科院校的专家,研究分工高度专业化,只是专注于某个环节。
科技小院模式的创新性
科技小院是一种将高校人才培养、科技研究和社会服务很好地结合为一体的有效模式,经过了十余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很好效果。不仅获得了农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赞扬认可,获得了国家级媒体的屡次宣传报道,也获得了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肯定。就科技服务效果看,其能够有效地解决上述“三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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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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