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保护大国粮安的法治合力?
10月中旬,九月丰农场的4000余亩水稻收割结束。经历一个秋收季后,肖建波的肤色似乎晒得更黝黑了一些。他告诉记者,今年农场水稻总产量在460万斤上下,总体比较顺利。然而,秋收的圆满收尾,并没有让肖建波轻松下来。“明年3月份左右,农场就要开始准备春耕了,还得提前把准备工作做好。”肖建波说。
放眼全国各地,秋收工作已相继收官。秋冬种的脚步已纷至沓来。与四季轮回的农忙足迹并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是一个永恒课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同时,又在第七部分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从顶层设计来看,当下,我们可以信手拈来说出多部与粮食安全相关的法律,然而,在整个我国粮食安全法律保障体系之中,最关键的一环仍亟待补位——一部真正以“粮食安全”命名的立法。
2018年9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中,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为第一类项目。
为什么要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蕊表示,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出台,不仅可以对现存立法中已有涉及但尚未细化的粮食生产支持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细化表达,也可以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统合,对既有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适当的制度予以修正,对缺失的制度予以补充,对于有冲突的规定进行协调和整合。
“尽管如此,寄希望于通过一部法律解决与粮食安全保障有关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李蕊认为,未来,仍应对现有涉及粮食安全的相关立法进行整合修改,并不断完善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立法,与粮食安全保障法协调并进。
立法的完善,固然是让法律红线“由粗向细”的第一步。然而,在基层实践层面,该如何让粮食安全从白纸黑字落入田间地头,让依法保障粮食安全的这根弦绷得更紧?
从执法人员的视角来看,黄生告诉记者,近年来,尽管“智慧天眼”系统提高了违法用地监管效率,但违法用地的形式也在同步变得更隐蔽、更多样化。未来,要守好粮食安全,离不开常态化监管机制的建立。
在这一方面,除了引入监测监管系统及时发现、掌握动态信息外,“田长制”等网格化监管模式的推广落实也必不可少。黑龙江省北大荒集团庆丰农场第七管理区的田长王春来告诉记者,他的任务就是巡查遏制耕地“非农化”、宣传秸秆还田等政策措施。“我们是直接工作在田间地头的,几乎每天都巡田,有什么问题从苗头上就能避免。”王春来说。近年来,“田长制”的探索在很多地方颇有成效,未来,持续构建部门协同、多方联动、全程一体化保护的工作机制,是推动依法监管精细化的努力方向。
与此同时,推进法治保障粮食安全的“最后一公里”,更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以耕地保护为例,李荣告诉记者,目前出台的黑土地保护法等相关立法中,对于耕地保护中相关生产者、经营者等基层农民群众的责任仍亟待进一步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关键在乡、在村。未来,可以考虑通过补贴等形式对基层群众进行耕地保护的正向引导、激励,增加其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人,不只是立法、执法、司法等相关部门,我们每个人都与粮食安全息息相关。”李蕊对记者说。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饭碗里的法治中国,正鼓起风帆,驶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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